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设有全面的风险管理架构,透过充分控制信贷、市场及流动资金等方面的风险,确保所有股票交易、衍生産品合约、期权结算交易能如期交收。香港结算亦有适当的政策、程序及监控,管理提供服务时所涉及的额外风险,包括法律、交收、一般业务、存管及投资、以及营运风险。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规定认可结算所须遵守及应用支付及结算系统委员会(CPSS)[1]与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IOSCO)于2012年4月刊发的《金融市场基建的原则》(《基建原则》)。以及须符合向公众披露定量数据的标准,以配合其披露架构及根据《基建原则》第二十三条作最少披露的要求。
按照CPSS-IOSCO于2012年12月颁布的「披露架构与评估方法」所载指引,关于期货结算公司及联交所期权结算所遵守《基建原则》各项适用原则的有关方针概述于其披露文件
期货结算公司的金融市场基建的原则披露文件 (只提供英文版本)。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的金融市场基建的原则披露文件 (只提供英文版本)。
关于期货结算公司及联交所期权结算所的定量数据的概述,将按照CPMI-IOSCO于2015年2月颁布的《中央交易对手向公众披露定量数据的标准》所载指引及全球中央结算组织协会(CCP Global)列出的格式指引作出披露。
期货结算公司的中央交易对手向公众披露定量数据的标准(只提供英文版本)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的中央交易对手向公众披露定量数据的标准(只提供英文版本)
为使更方便取得结算所的披露,期货结算公司及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按照全球中央结算组织协会设定的格式提供有关结算所规则及披露的一系列快速连结。
期货结算公司快速连结(只提供英文版本)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快速连结(只提供英文版本)
金融稳定理事会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于2020年8月14日刊登了一份问卷调查,用以收集企业于处置情况下与金融市场基建持续联系的相关信息。企业持续使用金融市场基建提供的结算,付款,交收,托管及其他服务对其继续提供关键业务至关重要。 有鉴于此,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就问卷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覆,向企业以及处置机制当局就两所在企业于处置前以及处置过程中所可能采取的行动以及支援作出相关披露。
期货结算公司对企业于处置情况下与金融市场基建持续联系问卷调查的回覆(只提供英文版本)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对企业于处置情况下与金融市场基建持续联系问卷调查的回覆(只提供英文版本)
[1]于2014年9月CPSS已更改其名称为支付及市场基建委员会(CPMI)。唯所有于该日前刊发的参考文件仍源用委员会的旧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