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结算公司已建立一套违责管理程序,旨在减少及中和因一个或多个结算会员(包含联号及客户)违责事件所产生的整体风险。一旦违责事件发生,在可行的情况下场外结算公司将依以下步骤执行违责管理︰
对冲的目标乃在商业可行范围内尽量减少因发生违责管理程序事件而起的风险或经济风险。
一旦违责组合的风险经对冲程序大幅减少,场外结算公司将于谘询违责管理小组后,就违责结算会员的交易组合建立不同的竞投组合。竞投组合会由非违责结算会员进行竞投。成功竞投者会接管竞投组合内的交易并继续履行违责结算会员在交易内的原有责任及义务。
当结算会员违责时,场外结算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须满足违责结算会员对其交易对手之合约付款责任,并于违责管理程序完成后填补因结算会员违责产生的损失。此损失会由场外结算公司建立的财政资源所承担。
场外结算公司定义不同财政资源的运用顺序.如下图所示,当结算会员违责,经违责管理程序处理后,场外结算公司会先动用违责结算会员的保证金(包括参与保证金)及保证基金弥补损失。当违责结算会员的财政资用尽以后,才会开始动用结算所及最后动用非违责结算会员的财政资源。
当上海清算所违责时,场外结算公司定义不同财政资源的运用顺序,如下图所示。
场外结算公司财政资源使用顺序
场外结算公司每日计算并检视利率及外汇保证基金数额水平。倘情况需要,场外结算公司有权重新厘定利率及外汇保证基金。
有关场外结算公司亏损责任及财政资源使用顺序的详细资料,请参阅结算规则第15章(只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