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1
载列有关集团年度内表现的讨论及分析,以及说明影响其业绩及财务状况的重大因素。有关内容须强调该年度内业务的趋势,并列出重大事件或交易。上市发行人董事至少应就下列事项加以评论:
(1) | 集团的资金流动性及财政资源。这可包括对截至有关期间结束日的借款水平、借款需求的季节性、借款到期偿还概况、承诺的借款额等方面的评论。涉及资本开支承诺及授权的集资需求,亦可提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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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集团资本结构情况,包括债务到期偿还的概况、使用的资本工具类别、货币及利率结构。评论范围可涉及:资金来源和运用,以及为加强财务控制而制订的财政政策及目标;借贷、所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单位;按固定息率所作的借贷有多少;使用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以及外币投资净额以货币借贷及╱或其他对冲工具进行对冲的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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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集团的订货情形(如适用),以及发展新业务的前景,包括已推出或公布的新产品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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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所持的重大投资以及该等投资在年度内的表现和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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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 | 其重大投资(包括对一家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而于年结日占发行人资产总值5%或以上)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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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年度内进行的有关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的重大收购及出售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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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董事会报告及帐目所提供的分类资料作出评论。这可涉及行业类别的变化、行业内部的发展及它们对有关行业业绩的影响。这方面亦可包括市况的变化、已推出或公布的新产品及服务及它们对集团业绩的影响、收入及边际利润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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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适用)有关雇员的人数及酬金、酬金政策、花红及股份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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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集团资产押记的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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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集团未来作重大投资或购入资本资产的计划详情,并预计在未来一年如何就上述计划融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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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资本与负债的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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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汇率波动风险及任何相关对冲;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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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或有负债(如有)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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