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1

除非上市发行人为银行,否则须提供有关贷款及借款的分析,即在会计年度结算日当天,其须于下列期限内偿还的银行贷款及透支、和其他借贷,以及此两项的总金额:

(1) 即期或一年内;
 
(2) 一年以上,但未超过两年的期间;
 
(3) 两年以上,但未超过五年的期间;及
 
(4) 五年以上的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