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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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主要客户(如非与消费物品或服务有关,则指最终客户;如与消费物品或服务有关,则指最终批发商或零售商(视属何情况而定))及主要供应商(即非资本性物品的最终供应商)的附加资料如下:
(1) |
该集团最大供应商所占的购货额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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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该集团五个最大供应商合计所占的购货额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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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该集团最大客户所占的营业额或销售额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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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该集团五个最大客户合计所占的营业额或销售额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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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有关任何董事、董事的紧密联系人、或任何股东(据董事会所知拥有5%以上的上市发行人股本者),在上述(1)至(4)项披露的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如无此等权益,则作出相应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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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如按上述第(2)项披露的百分比少于30%,则须说明该事实,但可免除披露上述第(1)、(2)及(5)项(有关供应商)所需的资料;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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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按上述第(4)项披露的百分比少于30%,则须说明该事实,但可免除披露上述第(3)、(4)及(5)项(有关客户)所需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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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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