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刊发
《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谘询文件》,建议优化海外发行人在香港上市的制度,有关建议获得市场多数支持。
谘询意见总结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刊发,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改革将于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为使业界人士能够熟悉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新规定并顺利过渡到新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联交所将在新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生效日前分阶段刊发经修订的《上市规则》、修订版核对表及表格、新的指引信及经修订的诠释及指引(见以下部份)。
发行人及其顾问应尽早作出相关安排,以确保其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能完全遵守新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下修订的《上市规则》和诠释及指引。
计划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或其后上市的海外上市申请人将按新制度接受评估,并须证明其如何符合新制度实行后的核心股东保障水平及《上市规则》及诠释及指引下的规定。该等海外上市申请人须填写相关经修订的清单、表格和范本并与其上市申请一并呈交,其亦可参考指引信 HKEX-GL56-13 以了解上市文件披露要求。
对于已经呈交新上市申请但预计在2022年1月1日或之后上市的海外上市申请人,该等海外上市申请人则无需重新提交文件,但需确认其组织章程文件以及其当地法律、规则及规例是否符合核心股东保障水平要求,或对其组织章程文件进行适当修改以符合核心股东保障水平。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常问问题(系列 25)。
现有上市发行人应评估是否需要 (i) 修改其组织章程文件以符合核心股东保障水平; 及/或 (ii) 根据《上市规则》刊发公司资料报表。有关要求和相关过渡安排的摘要,请参阅指引信HKEX-GL111-22及常问问题(系列 25)。
如对新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有疑问或在遵守新规定中遇上困难,联交所鼓励发行人及其顾问向联交所征询有关意见。
诠释及指引 (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 经修订的《上市规则》
- 经修订的核对表及表格 (此部份只设英文版本,并不能在中文网页介面显示。要阅读有关文件,请转用英文网页介面。)
- 指引信 (除此GL111-22及GL112-22以外,其他指引信现阶段只设英文版本,并不能在中文网页介面显示。要阅读有关文件,请转用英文网页介面。)
- 上市决策(现阶段只设英文版本,并不能在中文网页介面显示。要阅读有关文件,请转用英文网页介面。)
- 常问问题 (现阶段只设英文版本,并不能在中文网页介面显示。要阅读有关文件,请转用英文网页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