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 简称“期交所”) 的参与者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简称“联交所”) 的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必须为其于期交所或联交所之合约交易业务安排结算及交收。期交所参与者或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可以选择注册成为有关结算所的参与者而自行结算及交收其合约交易,或可将其结算及交收功能外判予一名全面结算参与者。若选择后者,期交所参与者或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将被视为非结算参与者。而非结算参与者必须与其委任的全面结算参与者签订一份具效力、具约束力及有效的结算协议书,全面结算参与者并按该协议书同意代非结算参与者结算及交收其合约交易。
(I) 以下是有关注册机构申请/终止成为期货结算所/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全面结算参与者所需之表格及文件:
(II) 以下是有关结算所参与者申请更改参与者类别、交易所参与者委任或更改全面结算参与者所需之表格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