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经纪交易商如欲使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及╱或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的交易设施从而经营香港交易所旗下产品的经纪业务,有关实体必须获接纳及登记注册为相关交易所的交易所参与者。
香港交易所参与者架构
交易所参与者种类
- 联交所参与者可提供有关股本证券、股本权证、交易所买卖产品、衍生权证及可收回牛熊证(牛熊证)等证券产品的买卖服务。
- 期交所参与者可提供有关期货及期权的买卖服务(股票期权除外)。
- 有意提供股票期权经纪服务的经纪须向联交所申请成为股票期权交易所参与者。联交所有两类期权参与者: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OTEP)及期权经纪交易所参与者(OBEP)。OTEP可以直接通过HKATS(由期交所运作的自动电子交易系统)买卖股票期权而OBEP只可通过OTEP买卖股票期权。
交易权
每名交易所参与者必须持有联交所或期交所的最少一个交易权。所有新交易权是由相关交易所发行及不可转让。
有关成为交易所参与者的详细资料及相关申请表格,请参阅以下部分。填妥的申请表格须交回香港交易所。如有查询,请与我们联络:
地址 : 香港中环
康乐广场8号
交易广场2期6楼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现货交易部 - 参与者服务
电邮 : trd@hkex.com.hk
电话 : +852 284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