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就招股章程语言的规定而修订《创业板上市规则》 (修订五 - 2000年9月21日)
|
关于《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五次修订
敬启者:
关于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就招股章程语言的规定而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
|
|
有关创业板上市申请人就双语上市文件规定,联交所已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第十四,二十九 及 三十 章程。
|
故此,今后上市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将可分开印发,但在开始
派发有关文件时以及派发文件的整段期间,在同一地点必须同时提供两种文本以备索阅。
|
规则的修订将于2000年9月22日起生效。现谨附上《创业板上市规则》
重印各页,连同存档指示。
|
|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监察及风险管理主管
李洁英 谨启
2000年9月21日
|
|
|
|
|
|
《创业板上市规则》有关部份的修订已经以标记显示以供阁下参考,请按 这里 来参阅各章的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