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交所提出多项建议,包括推行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的类别,现谘询市场意见
- 谘询期截至2020年9月24日
- 联交所同时修订指引信,要求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额外披露企业管治及环境、社会及管治(ESG)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 (i) 谘询文件,建议推行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的类别,并就此征询公众意见(谘询);以及(ii) 修订有关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指引信 – HKEX-GL86-16(首次公开招股指引信)。
谘询
按《上市规则》现行规定,股份、债务证券及集体投资计划的发行人须以实体印刷形式刊发上市文件。法例亦规定申请表格须与上市文件一并发出或提供。因此,申请表格亦须以同一媒介(即实体印刷形式)刊发。
发行人亦须展示多类型文件的实体印刷版本以备查阅,例如重大合约、董事服务合约、专家同意函及账目调整表等。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上市规则》有关以印刷形式刊发上市文件及展示实体文件的规定已经不合时宜。互联网的普及度和使用率的不断上升,以及香港交易所的可持续和绿色倡议,再加上我们对致力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益的承诺,推动我们提出改革建议。特别在首次公开招股方面,市场统计数据1显示,近年投资者都倾向以电子方式递交认购申请。」
联交所的建议包括:
- 要求(i) 新上市2的所有上市文件全部仅以电子形式刊发;及(ii) 新上市的认购(如适用)仅可透过电子渠道申请3;
- 将若干文件须展示实体版本的规定以于网上刊发4的规定取代;及
- 减少发行人须就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连交易展示的文件种类。
谘询文件亦载有联交所其他无纸化措施的详情。
陈翊庭补充:「香港是亚洲最先进的资本市场,有关建议是我们持续优化香港上市机制的工作之一,令市场更现代化和更具竞争力。我们预期,各项谘询建议将对现有和潜在发行人带来好处,他们现时须于网上刊发上市文件,亦须按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以电子方式展示其他文件。建议是进一步体现香港交易所对实践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提交回应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
有关建议推行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类别的谘询文件及问卷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下载。有意回应谘询文件的人士请填妥及交回问卷。
首次公开招股指引信
此外,由于联交所有责任为发行人制订环境合规标准,今天修订的指引信强调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董事会须在上市的过程中确保建立企业管治以及ESG机制;及须在招股章程中额外披露下列事宜:
- 首次公开招股申请人的合规文化;及
- 委任将出任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董事的人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如适用)。
香港交易所上市科首席营运总监伍洁镟说:「促进可持续发展、良好企业管治及多元化是联交所进一步提升上市发行人和市场质量的工作重点。建立企业管治及ESG合规文化应属上市公司的首要任务,修订后的首次公开招股指引信将可为新发行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我们今年将会检讨企业管治框架,并谘询市场意见。」
注:
- 香港一家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于2019年处理的162宗首次公开招股当中,透过白色纸本申请表格递交的申请仅占0.42%,透过黄色纸本申请表格递交的申请仅占0.18%。
- 「新上市」指新申请人就其股本证券(包括合订证券及预托证券)、债务证券及集体投资计划于联交所上市递交的申请,有关新申请人须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刊发上市文件,惟「混合媒介要约」除外(见下文注3)。
- 进行混合媒介要约的发行人除外(混合媒介要约指发行人/集体投资计划要约人就若干证券的公开发售派发没有随附招股章程印刷本的纸本申请表格的要约过程,前提是有关招股章程须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发行人/集体投资计划要约人本身网站,并可应公众人士要求于指定地点(毋须与派发申请表格的地点相同)免费提供招股章程印刷本)。
- 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发行人网站刊发。
关于香港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是世界主要的交易所集团之一,业务范围包括股票、大宗商品、衍生产品、定息及货币产品。香港交易所是全球领先的新股融资中心,也是香港唯一的证券及衍生产品交易所和结算所营运机构,为国际投资者提供进入亚洲最活跃市场的渠道。
香港交易所透过全资子公司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和LME Clear Limited,运营全球领先的工业金属交易市场。2018年,香港交易所在中国深圳设立的前海联合交易中心(QME)开业,迈出大宗商品业务发展的又一步。
香港交易所是与中国内地市场互联互通的先行者。2014年,香港交易所推出沪港通机制,让国际投资者可以通过香港直接投资中国内地股市;沪港通开启的互联互通机制先后于2016年及2017年拓展至深港通及债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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