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神舟航天乐园集团有限公司—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决定

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8月9日发信通知神舟航天乐园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取消其主板上市地位后,该公司对该决定提出覆核要求。上市覆核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7日就此进行聆讯。

上市覆核委员会仔细考虑了所有事实和证据,以及该公司和上市部提呈的所有陈述,最终决定须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以下是上市覆核委员会作出上述决定的理由。请注意,这只是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分析摘要,而非详尽无遗陈述一切事实或回应所有论点。
 
1. 该公司业务涉及买卖家具及木制品以及铁矿石及钛矿石采矿。该公司自2000年1月起于主板上市,但自2017年6月22日起其股份暂停买卖。当时该公司名为中国家居控股有限公司。
 
2. 该公司停牌是因为其未有刊发公告针对处理烽火研究所研究报告中的指控。该等报告指控(其中包括)该公司夸大收入及盈利等等财务数据。
 
3. 2017年7月,由于该公司涉嫌于2013年中期及年度报告有违规失当,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按《证券及期货(在证券市场上市)规则》第8(1)条指令该公司停牌。
 
4. 该公司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以调查烽火研究指控以及上述涉嫌财务报告违规失当等事项。独立董事委员会委任中汇安达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5. 2017年9月,上市部向该公司施加若干条件,该公司须在上市部信纳其已经符合该等条件后才可复牌。有关条件中包括该公司须:
 
(a) 就研究报告中的指控进行恰当调查;
 
(b) 刊发所有未公布的财务业绩,并处理任何审核保留意见;及
 
(c) 证明管理层的诚信不会引起任何合理的监管顾虑。
 
6. 该公司亦委任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内部监控检讨。
 
7. 于2018年下半年,该公司就上述内部监控检讨及调查向上市部提交报告初稿或初步报告。  该等报告分别指出公司监控不足以及财务分类账资料不一致等问题。
 
8. 及至2019年8月,该公司都未有就任何改进内部监控不足的举措又或调查财务资料不一致方面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然而,该公司申请延长期限(首次申请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遭上市部拒绝后改为申请延长至2019年10月31日)以符合复牌条件。
 
适用的《上市规则》条文及指引
 
9. 《上市规则》适用于取消上市的条文于2018年修订,修订后的规则于2018年8月1日(生效日期)生效。《上市规则》第6.01A(1)条规定「…本交易所可将已连续停牌18个月的证券除牌」。
 
10. 指引信HKEX-GL95-18 (GL95-18)就长时间停牌及除牌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引。GL95-18中提到,《上市规则》修订除牌规定旨在尽量缩短发行人停牌所需的时间,将不再符合持续上市准则的发行人适时除牌,这样可令市场对除牌程序更有确定性。《上市规则》的除牌规定亦旨在鼓励停牌发行人迅速采取行动以复牌,及阻吓发行人进行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
 
11. 《上市规则》第6.01A(2)条载有若干过渡性规定。按该公司的情况,适用的相关过渡性规则是第6.01A(2)(b)(ii)条,适用于在生效日期当天已停牌12个月或以上、但在紧贴生效日期前尚未有决定开展除牌程序亦未有接获除牌通知期的发行人。按第6.01A(2)(b)(ii)条,第6.01A(1)条所述的18个月停牌期于生效日期前6个月开始计算。
 
12. 上述规定的实际效果是该公司若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复牌,便会被除牌。
 
13. GL95-18第12段强调,根据《上市规则》,长时间停牌发行人若在(规定或特定)补救期届满时仍未能补救导致停牌的问题并重新遵守《上市规则》,联交所会取消其上市地位。
 
14. GL95-18第19段指出,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能会延长补救期。
 
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15. 2019年8月,上市部向上市委员会建议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因为该公司未能于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符合所有复牌条件并复牌。
 
16. 上市委员会于2019年8月8日考虑了有关事宜;基于该公司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或之前复牌,上市委员会裁定须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上市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事态发展
 
17. 于2019年8月16日,该公司向上市覆核委员会申请覆核上市委员会的决定。
 
18. 该公司未有提供任何书面陈述支持其覆核申请,反而寻求将聆讯押后三个月,声称(其中包括)其当时尚未能提供的经审核财务报表及独立调查报告届时便可以提交。
 
19. 上市部表示该公司未能令人信服地符合所有复牌条件而复牌,因此应将其除牌。
 
20. 该公司并无代表出席聆讯。
 
上市覆核委员会的意见
 
21. 该公司到2019年7月31日尚未能复牌,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联交所可取消其上市地位。
 
22. 该公司并无任何必须延长补救期(或押后聆讯)的特殊情况,也没有重大证据显示该公司就符合复牌条件已经取得或很大机会取得实质进展。
 
决定
 
23. 因此,上市覆核委员会决定拒绝该公司押后聆讯的申请,并决定维持上市委员会的决定,即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条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请注意,上市覆核委员会的决定并不构成具约束力的先例,对联交所或其他委员会(包括但不限于上市覆核委员会在其他事项上)的酌情权概无限制或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