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及白银交收全部在诚信链内完成。
所有可交付金属必须由认可精炼厂认证,并附有期货结算所参与者或认可运输公司发出的文件,证明认可运输公司已将可交付金属从其他核准交收仓库、认可检测机构、认可精炼厂或认可交收仓库送往核准交收仓库。
可交付金属须置于核准交收仓库。
交收概览
计划实物交收黄金期货合约及/或白银期货合约的结算参与者需要于所有期货结算公司指定的核准交收仓库设有账户作实物黄金及/或白银交收之用, 或与另一名于所有核准交收仓库设有账户的期货结算所参与者订立实物交收安排(“实物交收参与者”)。
在最后结算的时候,进行交收的黄金及/或白银将在最后交易日后一营业日被标记,并将在最后结算日当天,从卖方的结算参与者的仓库户口划转至买方的结算参与者的仓库户口内。关于最后结算的详细安排,请参考“衍生产品交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