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百灵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326)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监管通讯
2010年6月9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通告
关于
百灵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326)
进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从今天起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若该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联交所拟于6个月后(即2010年12月8日)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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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股份自2008年10月20日起停牌。在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结束前,该公司提交了一份復牌建议。然而,联交所议决该公司的建议并不是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公司没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拥有相当价值的资产以符合上市规定。因此,联交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的规定,从今天起,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该公司将有最后6个月的期限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该复牌建议需要 :
(i) 证明其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 条的规定,即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相当价值的资产;及
(ii) 证明其有适当的内部监控系统以符合《上市规则》。
若该公司未能提交可行的復牌建议,联交所拟于6个月后(即2010年12月8日)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若该公司终要除牌,联交所将再另行发出通告。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