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年期间,平均需时10.5个月完成调查一宗个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一年期间,上市科在执行联交所的监管职能时转介了98宗个案予其他执法机构(不包括只涉及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转介)。 |
|
注: |
(1) |
括弧内之数字代表该年度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内的数目。 |
(2) |
调查数目涵盖该期内由规则执行部进行调查的个案,包括结转至该期间及于该期结束时尚未完成调查的个案。
|
(3) |
个案于决定了将会采用的监管行动时为之完成调查。 |
(4) |
展开和完成调查的统计数字乃2020年起新增之项目,过往统计数字不予公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