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指定代理人」?这项功能是如何运作?「指定代理人」是上市发行人之获授权人的独有功能,以委任代理人代理呈交及/或批准文件。系统设有两类「指定代理人」功能:(i) 登载相关事宜指定代理人 及 (ii) 上市相关事宜指定代理人。获授权人应视乎情况而指定所需要的代理人。获授权人可设定代理人的权限,例如可呈交次数或可作呈交的时段。
代理人公司的获授权人亦可透过此功能,以阅览其客户(即上市发行人)所委任代理的项目列表。
获授权的代理人是否需要代发行人管理「相关股份代号名单」?不需要。当代理人在「代理发行人之公司代号」栏输入所代表发行人的「公司代号」时,电子呈交系统便以其所代表发行人的「相关股份代号名单」核对所输入的(如有)相关股份代号。倘若在「相关发行人之股份代号」栏所输入资料未能通过核对,代理人应先查看其所输入的资料否正确。如正确无误,代理人须立即通知发行人,以便发行人的电子呈交系统管理人更新其「相关股份代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