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9

如就任何类别的证券作出上市申请:

(1) 若该类证券全为未上市者,则上市申请须与所有已发行或建议将予发行的该类证券有关;或
 
(2) 若该类证券有部份已上市,则上市申请须与所有再次发行或建议将予再次发行的该类证券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