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交易机制是交易所提供多元服务的其中一种重要工具。大手交易涉及公开竞价市场以外私下商议的大额买卖盘。大手交易机制对市场的好处包括:
- 大额交易价格和成交保证;及
- 原来在场外交易市场进行的交易现可获结算所*保障;及
- 增加市场流通量。
大手交易的要求
每一大手交易必须按以下要求及方式执行:
- 可参与的用家
大手交易可在交易所参与者*的客户账户、公司账户及/或庄家账户之间进行。
- 适用的市场
大手交易机制适用于HKATS电子交易系统所列的所有产品[标准买卖组合除外]、合约月份及行使价系列,小型恒生指数期货及期权和小型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及期权合约除外。
- 交易价格幅度限制及最低交易量要求
执行价格
大手交易的执行价格必须公平合理,并按以下原则决定:
a) 交易价格必须于该合约当时的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买入价与卖出价或在其范围内; 或
b) 交易价格必须于以下幅度范围内,参考价格是根据当时市场价格或如有需要按相关资产理论价格订定:
每种可进行大手交易的产品的价格幅度及最低交易量要求如下:
|
最低交易量 |
价格幅度限制 |
股票指数期货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
1%
3% |
恒生指数期货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
1%
3%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
1%
3% |
恒生指数股息累计指数期货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10 张合约
10 张合约 |
1%
3%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股息累计指数期货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30 张合约
30 张合约 |
1%
3% |
恒生科技指数期货
- 短期期货
- 远期期货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3%
9% |
股票指数期权
恒生指数期权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权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恒生科技指数期权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恒生指数期货期权(实物交收)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期货期权(实物交收)
- 首 4 个合约月份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首 4 个合约月份后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恒生科技指数期货期权(实物交收)
• 短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远期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30%
90指数点 |
每周恒生指数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
每周中国企业指数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100 张合约
10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
每周恒生科技指数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
股票期货 |
100 张合约 |
3% |
股票期权 |
500 张合约 |
以较窄者为准:
- 成交价与参考价之差相等于或少于相关股票当时按盘价的3%;或
- 成交价与参考价之差相等于或少于相关股票期权庄家责任中所容许的最高买卖盘差价之两倍,同时亦不能多于参考价的30% |
MSCI 指数期货
- 净总收益指数期货 |
25 张合约 |
3% |
(MSCI 亚洲除日本指数期货除外) |
|
- MSCI 亚洲除日本指数期货 |
50 张合约 |
- 价格回报指数期货 |
50 张合约 |
(MSCI 中国A50互联互通(美元)指数期货 |
|
及MSCI 印度(美元)指数期货除外) |
|
- 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美元)指数期货 |
25 张合约 |
及MSCI 印度(美元)指数期货 |
|
|
MSCI指数期权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如价格 < 300 指数点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30指数点 |
港元利率期货 |
80 张合约# |
25基点 |
港元利率叠期 |
20 张合约 |
港元利率叠期没有价格幅度限制 |
股息期货 |
100 张合约 |
1% |
恒指波幅指數期货 |
100 张合约 |
1% |
货币期货 |
50 张合约 |
3% |
小型货币期货 |
100 张合约 |
3% |
货币期权
- 如价格 ≥ 0.4000
- 如价格 < 0.4000 |
50 张合约
50 张合约 |
10%
0.0400 |
美元及人民币(香港)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 |
50 张合约 |
美元及人民币(香港)
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没有价格幅度限制 |
美元黄金期货 |
30 张合约 |
3% |
人民币(香港)黄金期货 |
30 张合约 |
3% |
美元白银期货 |
30 张合约 |
3% |
人民币(香港)白银期货 |
30 张合约 |
3% |
铁矿石期货 |
50 张合约 |
4% |
*交易所有最终权力决定立约价格是否公平和合理,所考虑的因素包括: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可供大手交易的不同到期月份期货合约及期权系列的交易价格或当时买入及卖出价,相关市场的波幅及流通量,大手交易的合约张数及市场一般情况等。
# 如一项买卖盘涉及跨期/跨价或港元利率叠期以外的策略组合,跨期/跨价或组合之中最少一个组成部份/成份系列必须符合最低交易量要求。
## 尽管有规则815A(2A)的条文,为厘定是否符合最低交易量,交易所参与者或同一客户涉及同一合约月份或期权系列的两个不同的买卖盘组成大手交易策略组合,并以两个不同的组成部份和不同价格执行,若两个买卖盘的交易量总和符合最低交易量,便可视为已符合最低交易量要求。
- 集合大手交易买卖盘
交易所参与者不能集合不同的买卖盘或组合不同买卖盘以组成跨期/跨价或策略组合的大手交易,除非:
a. 若大手交易只涉及期货合约,则组成大手交易的不同买卖盘均 须各自符合适用的最低交易量要求;及
b. 若涉及期货合约及/或期权合约的跨期/跨价或策略组合,组成每㇐ 个期权组成部份/成份系列的不同买卖盘中至少有㇐个买卖盘符合适用的最低交易量要求;及
c. 若涉及股票指數期权合约,跨期/跨价或组合策略当中的所有自订条款期权必须符合最低交易量要求;及
d. 交易所参与者获客户授权集合或组合其买卖盘。
- 输入大手交易买卖盘
大手交易必须按照 HKATS用户指南 输入HKATS。
大手交易必须在有关的大手交易合约的交易时段内议定,即时或在交易所规定的相关交易时段结束后的一段时间内或在交易所不时订明的其他时间经由大手交易机制在 HKATS电子交易系统上执行。
a) 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股票期货及股票期权相关交易时段结束后的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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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易日的日间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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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前夕、新年前夕及农曆新年前夕的日间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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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市后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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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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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交易时段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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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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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交易时段结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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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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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市后交易时段结束时间
|
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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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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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时 - 下午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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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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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12时 - 下午1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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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于收市后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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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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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衍生产品假期交易涵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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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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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时30分- 下午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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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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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2时30分- 下午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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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凌晨3时(如适用于收市后交易时段)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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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产品假期交易涵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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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时30分
|
下午4时30分- 下午4时45分
|
下午4时30分
|
下午4时30分- 下午4时45分
|
翌日凌晨3时(如适用于收市后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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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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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收市合约:
- MSCI 台湾(美元)指数期货及期权
- MSCI 台湾 25/50(美元)指数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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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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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时45分- 下午2时00分
|
下午1时45分
|
下午1时45分- 下午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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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凌晨3时(如适用于收市后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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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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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收市的产品:
- 指定 MSCI 价格回报产品
- 指定MSCI 净总回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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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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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6时30分- 下午6时45分
|
下午6时30分
|
下午6时30分- 下午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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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凌晨3时(如适用于收市后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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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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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元利率期货、金属期货、货币期货及货币期权并没设有该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上述大手交易输入时间。
b) 参照 MSCI官方收报指数的大手交易输入时间及相关价格幅度限制
参照MSCI官方收报指数而拟定价格的大手交易可在下一个交易时段的首 30 分钟内交易。
MSCI指数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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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个日间交易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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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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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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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幅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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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I 台湾(美元)指数期货,MSCI 台湾净总回报(美元)指数期货,MSCI 台湾 25/50(美元)指数期货,及 MSCI 台湾 25/50净总回报(美元)指数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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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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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时45分 -上午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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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MSCI官方收报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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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MSCI官方收报指数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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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MSCI 指数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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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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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00分-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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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参与者须输入「 PPR2 」作为自选参考文字来标示该大手交易。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上述时间以及厘订价格幅度限制的参考价格。
资讯发布
大手交易的执行价格不会用作计算每日最高、每日最低、最后成交价、收市报价,又或(如适用)交易所合约的最后结算价或正式结算价。更新成交量时,大手交易的成交数量将计算在内。
在 HKATS 电子交易系统标示每宗买卖的视窗 (Ticker Window) 上,大手交易的买卖将以「EMP 1 BR」或「EMP D BR」符号标示,有别于其他经「中央买卖盘账目」(Central Orderbook) 输入对盘成交的买卖。
结算安排
为免大手交易增加结算所的风险,有关的结算安排如下:
- 大手交易的责务变更
大手交易的登记工作,须待结算所认为HKATS电子交易系统的交易纪录册上所记录的大手交易是有效交易,且符合大手交易适用的所有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存入特别大手交易按金)后,方会进行。若交易所参与者执行大手交易后30分钟内未有收到交易所或有关的结算所任何口头或书面通知,表示该宗大手交易无效又或由于任何理由以致该宗交易不获有关的结算所登记或结算,则该宗大手交易即视为已在有关的结算所登记,须进行责务变更。
- 特别大手交易按金
若结算所或交易所认为大手交易的执行价格并非公平合理或明显偏离当时市价,或若按某价格执行,并以正常交易方式在中央买卖盘账目 (Central Orderbook) 执行交易,会产生即日追补按金,结算所可在大手交易执行后30分钟内要求有关结算所参与者付出特别大手交易按金。
- 期货结算公司产品
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任何须付的特别大手交易按金会从其有关的「直接扣除按金系统」(Direct Margin Debiting System)银行户口中扣账。若该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户口的结余款额不足以缴清须从该户口扣账的金额,期货结算公司会致电或以其认为适合的其他方法通知有关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该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须立即确保其有关的「直接扣除按金系统」银行户口内存入足够资金,足以应付扣除所需。
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不会因被追收任何特别大手交易按金而获存入款项。
期货结算公司参与者宜预先作额外准备,以应付结算所随时要求特别大手交易按金。
-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产品
追收特别大手交易按金时,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会向有关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传真一张特别大手交易按金通知书。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必须安排有足够资金在指定的银行户口,以在有关通知发出后1小时内或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不时规定的更短时间内交付特别大手交易按金。
- 取消大手交易
若交易所参与者收到交易所或有关的结算所通知,表示交易所参与者在HKATS电子交易系统执行的大手交易无效或并未完全符合适用于大手交易的条件,或由于任何理由该宗大手交易不会在有关的结算所登记或结算,又或者该交易所参与者未能按有关的结算所指定的时间存入任何特别大手 交易按金,交易所联同结算所将会删除该宗大手交易而毋须进一步通知有关交易所参与者,犹如从无执行过该宗交易一样。
-
买卖调整
- 期货结算公司产品
就交易日T时段执行的大手交易,期货结算所参与者可于同一交易日系统输入截止时间前之30分钟,或于下一个交易日系统输入截止时间前之30分钟,递交交易调整要求。
就交易日T+1时段执行的大手交易,期货结算所参与者可于同一交易日T+1时段截止时间前,或下一个交易日系统输入截止时间前之30分钟,递交交易调整要求。
若期货结算所于任何理由下认为一宗大手交易无效,该宗大手交易之交易调整要求将会被期货结算所拒绝。若交易调整要求涉及有效之大手交易的内部转移或对外转移,但随后期货结算所或期交所因任何理由决定该交易调整无效(包括转移或接收的期货结算所参与者未能于指定时间内交付大手交易特别按金或符合该按金要求),该交易调整要求将会被期货结算所拒绝。
-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产品
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可于同一营业日系统输入截止时间前的30分钟,或于下一个营业日系统输入截止时间前的30分钟,递交大手交易的交易调整要求。
若联交所期权结算所于任何理由下认为一宗大手交易无效,该宗大手交易之交易调整要求将会被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拒绝。若交易调整要求涉及有效之大手交易的开仓/平仓或户口转移调整,但随后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或交易所因任何理由决定该交易调整无效(包括转移或接收的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参与者未能于指定时间内交付因该交易调整引致的大手交易特别按金或符合该按金要求),则有关的交易调整要求将会被联交所期权结算所拒绝。尽管有上述规定,联交所期权结算所可全权决定接纳或拒绝任何大手交易调整,尤其但不限于规定期限后递交的任何交易调整要求。
- 期权结算所对登记大手交易有酌情权
结算所有绝对酌情权,可全权决定接受或拒绝登记或结算任何经HKATS电子交易系统执行的大手交易。结算所如决定拒绝登记或结算任何大手交易合约,将会通知交易所及有关结算所参与者。
市场监察
每名交易所参与者须安装电话录音系统,记录所有经电话收到的大手交易买卖盘和透过电话进行的有关覆盘。每名交易所参与者必须确保所有电话记录均保存作整体记录的一部分至少3个月。交易所参与者须遵守《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注册人操守准则》第3.9节关于记录买卖指示的内容。交易所参与者与客户之间或两名交易所参与者之间的大手交易活动应记录在案,并在要求时提供查证。如有需要,交易所将要求参与者提供充份证据,证明大手交易是根据大手交易规则进行。
大手交易机制的教育研讨会
[大手交易机制的教育研讨会资料(只供英文版本)]
优化衍生产品市场的大手交易机制的简介会资料
[优化衍生产品市场的大手交易机制简介会(只供英文版本)]
常问问题
[常问问题(只供英文版本) ]
附注:
「结算所」指香港期货结算有限公司(期货结算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期权结算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期权结算所)。
「交易所参与者」指期交所参与者及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期交所参与者可使用大手交易机制买卖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股票期货、港元利率期货、港元利率叠期、股息期货、恒指波幅指數期货、货币期货、货币期权、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黄金期货、白银期货、铁矿石期货;期权买卖交易所参与者可使用大手交易机制买卖股票期权。
有关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股票期货、港元利率期货、港元利率叠期、股息期货、恒指波幅指數期货、货币期货、货币期权、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黄金期货、白银期货、铁矿石期货,「行政总裁」指期交所行政总裁;有关股票期权交易,「行政总裁」指联交所行政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