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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关于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股份代号:67)取消上市地位

监管通讯
2022年5月30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通告

关于
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临时清盘中)
(股份代号:67)

取消上市地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宣布,由2022年6月1日上午9时起,中国旭光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予以取消。

 

联交所宣布,由2022年6月1日上午9时起,该公司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所述的除牌程序予以取消。

该公司的股份自2014年3月25日起已暂停买卖,待其就一份由Glaucus Research Group所刊发报告中的指控(包括指该公司刊发的财务资料夸大了其收入及业务规模)发布内幕消息。

联交所分别于2015年3月13日、2015年9月17日及2016年4月8日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将该公司置于除牌程序的第一、第二及第三阶段。  

该公司于2016年10月7日除牌程序第三阶段届满之前向联交所提交复牌建议,其中所涉的收购目标公司构成《上市规则》下的反收购行动。于2022年2月18日,上市委员会认为复牌建议不再可行。因此,上市委员会认为,联交所根据《上市规则》第17项应用指引行使权力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是合适做法。

该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向上市覆核委员会申请覆核上市委员会的决定。于2022年5月19日,该公司撤回其覆核申请。按此,联交所将于2022年6月1日上午9时起取消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联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刊发公告,交代其上市地位被取消一事。

联交所建议,该公司股东如对除牌的影响有任何疑问,应征询适当的专业意见。

 
 

 

更新日期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