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

订户通知

第一百二十八次修订

敬启者:

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谨附上《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载有实施2019年12月18日刊发的「检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相关《上市规则》条文」的谘询总结所载建议的修订条文。

《上市规则》的主要修订包括:
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加设强制披露要求,包括:
载有董事会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的考量的董事会声明;
有关汇报原则「重要性」、「量化」及「一致性」的应用;及
解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汇报范围;
规定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
修订「环境」关键绩效指标,规定披露相关目标;
将所有「社会」关键绩效指标的披露责任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释」;及
将刊发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期限缩短至财政年度结束后五个月内。

生效

有关修订将适用于发行人2020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代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主管
戴林瀚   谨启
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