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7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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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下述任何资料,发行人经谘询本交易所后,必须立即公布:
(a) |
[已于2013年1月1日删除] |
(b) |
避免其上市债务证券出现虚假市场所必需者(若本交易所认为发行人上市债务证券出现或可能出现虚假市场)。 |
注: |
如发行人认为其上市债务证券可能出现虚假市场,其须在合理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联络本交易所。 |
(c) | [已于2013年1月1日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