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A.38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0年10月01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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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规则》第13.36(1) 及(2)条的全部规定,须以下列条文取代:
“13.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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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如属认可、分配或发行股份,则在下列情况下,毋须获得《上市规则》第13.36(1)(a)条所要求的股东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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