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
发行人须于发行人或其集团任何成员购买、出售、以抽签或其他形式赎回其上市证券(不论是在本交易所或其他地方)之后,尽快透过香港交易所电子登载系统向本交易所提交一份以本交易所不时指定的形式及内容作出的报表以供刊登,而本交易所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向其认为适合的人士发布该等资料。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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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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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须于发行人或其集团任何成员购买、出售、以抽签或其他形式赎回其上市证券(不论是在本交易所或其他地方)之后,尽快透过香港交易所电子登载系统向本交易所提交一份以本交易所不时指定的形式及内容作出的报表以供刊登,而本交易所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向其认为适合的人士发布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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