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8

在下述情况下,《GEM上市规则》第13.16A条的规定并不限制控股股东出售其于《GEM上市规则》第13.16A(1)(a)条所指证券的权益:

(1) 质押或抵押予《银行业条例》所界定的认可机构作受惠人,作为真正的商业贷款抵押;
 
(2) 质押或抵押赋予的出售权力(根据第(1)分段而授权);
 
(3) 由于控股股东身故;或
 
(4) 本交易所事先批准的任何其他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