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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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九次修订
 
敬启者﹕
有关《主板上市规则》修订
 
谨附上《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载有实施2020年8月21日刊发的「检讨《上市规则》第三十七章 ─ 仅售予专业投资者的债务证券」的谘询总结所载建议的修订条文。

《上市规则》的主要修订包括:

• 发行人最低资产净值的规定由1亿元提高至10亿元;
• 增设最低发行金额1亿元的规定;
• 发行人须在上市文件明确指出其债券在香港的目标投资者市场仅限于专业投资者;
• 发行人须于上市当日在联交所网站刊发其上市文件;及
• 对《上市规则》进行其他修订,提高对发行人及担保人持续责任的监督。

生效

《上市规则》条文修订将于 2020年11月1日生效。

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代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主管
陈翊庭 谨启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