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HKATS进行的交易偏离所订定的错价交易价格参数,原交易方的交易所参与者可向香港交易所申报为错价交易。
注: 交易所将推出新措施处理大宗错价交易以补充现有的错价交易程序,并于2020年12月07日起生效。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 此
页面。
申报的错价交易必须依照以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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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交易执行后的指定时限内申报 :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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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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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钟 |
自选组合交易^ |
30 分钟 |
错价交易申报需要的资料,请分别参阅期货及指数期权通告 MO/DT/103/17 和股票期权通告 MO/DT/104/17。
^自选组合交易是由单一买卖盘开设自订的期货及期权策略组合,有关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网站上自选组合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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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收到错价交易报告后会即时在衍生产品市场的交易系统内发布有关该报告的讯息,并指出可能会注销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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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讯息发布后10分钟内交易双方同意有关交易是错价交易,而香港交易所在该10分钟内无接获交易所参与者任何反对的话,有关交易即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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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讯息发布后10分钟内交易双方不同意注销交易,或香港交易所接获交易所参与者的反对又或未能联络上交易各方的话,香港交易所将即时召开由其职员组成的特别小组「HKATS错价交易覆核小组」,覆核有关交易并在10分钟内(除非情况不可行)决定是否要注销交易。
该覆核小组作出决定时可能会考虑所有情况,包括交易进行前、进行期间及进行后的市况。覆核小组有所决定后将立即在所有HKATS工作站发布;有关决定对交易各方均有约束力,并属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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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参与者须就每宗的错价交易缴付费用3,000港元。
有关期货及指数期权和股票期权的详情,请分别参考期交所规则、规例及程序第819B条及期权交易规则第540条。
期货及指数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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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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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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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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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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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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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I 指数期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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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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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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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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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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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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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美元白银期货 |
3% |
人民币(香港)白银期货 |
3% |
铁矿石期货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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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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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权﹕
短期期权 (包括每周期权)
i) 如基准价格 > 300 个指数点
ii) 如基准价格 < 300 个指数点
远期期权
i) 如基准价格 > 300 个指数点
ii) 如基准价格 < 300 个指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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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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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期货合约(铁矿石期货, 美元及人民币(香港)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 美元及人民币(香港)黄金期货及美元及人民币(香港)白银期货除外)的基准价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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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价交易执行之前5分钟内的最后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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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错价交易执行前的最佳买卖价的中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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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结算价;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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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跨期买卖) 相关单纯合约之基准价格之间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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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矿石期货, 美元及人民币(香港)伦敦金属期货小型合约,美元及人民币(香港)黄金期货及美元及人民币(香港)白银期货的基准价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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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价交易时的合理时间内,该合约月份的前后成交价的平均价。如期交所认为该价格不能反映一个合理的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第 2 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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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价交易时的合理买价及卖价。如期交所认为该价格不能反映一个合理的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第 3 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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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会谘询三位独立而没有利益的市场人士来决定基准价格。尽管有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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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指数期权合约的基准价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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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错价交易执行的上一个及下一个合理时间内配对的平均价。若这未能反映一个合理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项目 (ii)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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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错价交易执行前或后的合理买卖价格。倘这未能反映一个公平价格,则交易所可谘询最多3名于是项交易中并无相关利益的独立期权市场人士,以得出一个有效的基准价格。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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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以上所述,期交所行政总裁或其指定人士可在考虑过错价交易当时的市况后,以另一其认为适合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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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与参考价的差距较交易发生时之正股按盘价 (定义见交易所规则) 超出3%;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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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与参考价的差距较根据该期权系列的庄家规则 (于期权交易规则附表二有更具体之说明) 所容许的最大差价大两倍,惟这差距必须最少为参考价的30%。
参考价乃基于该期权系列的交易的上一个及下一个配对的平均价而决定,交易所另行全权决定者除外。倘这未能反映一个公平价格,则交易所可谘询最多3名于是项交易中并无相关利益的独立期权市场人士,以得出一个有效的参考价。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参考价。
货币期货
注:
基准价格将会根据以下程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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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价交易时的合理时间内,该合约月份的前后成交价的平均价。如期交所认为该价格不能反映一个合理的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第2 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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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错价交易时的合理买价及卖价。如期交所认为该价格不能反映一个合理的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第3 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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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交所会谘询三位独立而没有利益的市场人士来决定基准价格。
本交易所有最终的权力决定基准价格。
货币期权
货币期权
i) 如基准价格 >0.4000
ii) 如基准价格 < 0.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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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货币期权的基准价格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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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错价交易执行的上一个及下一个合理时间内配对的平均价。若这未能反映一个合理价格,基准价格将根据以下项目 (ii)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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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错价交易执行前或后的合理买卖价格。倘这未能反映一个公平价格,则交易所可谘询最多3名于是项交易中并无相关利益的独立期权市场人士,以得出一个有效的基准价格。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可全权决定基准价格。
尽管以上所述,期交所行政总裁或其指定人士可在考虑过错价交易当时的市况后,以另一其认为适合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
自选组合
自选组合交易的价格超出以下所述,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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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有关自选组合交易的基准价 / 参考价30个价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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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有关自选组合交易的基准价 / 参考价10%。
计算基准价/参考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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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将以该交易日该自选组合策略交易上一个及下一个配对的平均价而决定;若这未能反映合理价格,或没有所需的价格,交易所可谘询最多3 名没有在交易中占利益的独立市场人士,以计算出有效的基准价 / 参考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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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市场人士未能提供有关自选组合策略交易的合理价格,交易所将按有关经中央买卖盘纪录执行的期交所或期权的错价交易规则,取得该自选组合策略交易中个别成分系列的基准价 / 参考价*,再计算有关自选组合策略交易的合理价格。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有绝对酌情权厘定基准价格。
期交所产品的标准组合盘的价格参数 (仅适用于组合盘vs组合盘)
标准组合交易的价格超出以下所述,以较高者为准:
- 距离有关标准组合盘交易的基准价30个价位;或
- 距离有关标准组合盘交易的基准价10%。
计算基准价时:
- 交易所将以该交易日该组合盘vs组合盘交易上一个及下一个配对的平均价而决定;若这未能反映合理价格,或没有所需的价格,交易所可谘询最多3 名没有在交易中占利益的独立市场人士,以计算出有效的基准价;及
- 若市场人士未能提供有关标准组合盘交易的合理价格,交易所将按有关经中央买卖盘纪录执行的期交所的错价交易规则,取得该标准组合盘交易中个别成分系列的基准价,再计算有关标准组合盘交易的合理价格。
尽管以上所述,交易所有绝对酌情权厘定基准价格。
港交所可能会对参数作出修定,并于生效前通知交易所参与者。
* 基准价属于期货及指数期权,而参考价则属于股票期权
有关期货及指数期权和股票期权的详情,请分别参考期交所规则、规例及程序第819B条及期权交易规则第5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