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一名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5年4月24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向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颜锦彪先生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颜先生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于2024年的纪律行动后,联交所公开谴责颜先生,并指令其完成17小时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尽管联交所一再发函跟进,颜先生仍未有遵守培训指令。
颜先生不遵守培训指令等同严重违反《上市规则》,联交所现向其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
重要信息:
董事培训有助提升及维持发行人良好企业管治水平。联交所将在必要时发出培训指令,以改善企业管治。
不遵守培训指令是严重违反《上市规则》的行为,可能有如本个案一样遭受最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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