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有关上市发行人短暂停牌的指引信,列出现行规则下短暂停牌的准则及原则,并就上市发行人短暂停牌以待披露重大资料提供指引,同时让投资者了解在哪些情况需要短暂停牌。
据联交所资料,今年上半年发行人的公司活动频繁,短暂停牌的宗数也随而增加。2015年首六个月共有522宗短暂停牌,2014年同期为309宗,当中大多是因为发行人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有披露责任(例如有重大交易或集资活动的协议)但无法迅速公布有关资料,又或发行人相信有需要保密的内幕消息(例如商讨中的重大公司活动)已泄露。今年7月至11月,短暂停牌降至305宗,与去年同期相同。
香港交易所集团监管事务总监兼上市主管戴林瀚说:「根据《上市规则》,短暂停牌仅应在必须保障投资者或维持市场秩序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发行人应尽力安排其公司事务以避免停牌,且任何停牌的时间均应尽量缩短以确保投资者可合理使用市场。」
指引信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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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及2015年首六个月发行人于复牌公告所列的短暂停牌/停牌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