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期货交易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期交所宣布经调整的香港中华煤气期货合约的按金水平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全资附属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宣布由2008年5月5日(星期一) 起,调整交易所参与者向客户收取下列期货合约的最低按金。有关按金乃根据结算公司的正常程序及标准按金计算方法而作出,下表列出新按金水平。
有关香港中华煤气期货合约的调整详情,请参阅香港交易所于2008年4月14日刊发的新闻稿「香港中华煤气期货及期权调整安排」。
如欲查阅现行的按金水平,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内刊载的按金资料(http://www.hkex.com.hk/chi/market/rm/rm_dcrm/riskdata/margin_hkcc/fomargin_c.htm)。
期交所强调,以上按金是最低按金水平,交易所参与者应评估个别客户的财政状况,订定实际收取的按金。
更新日期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