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因应香港中华煤气(煤气公司)建议每10股现有普通股送一股红股,宣布在2008年5月2日(2008年5月5日除净日之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调整当时煤气公司所有未平仓期货及期权合约的条款安排。
以下所载为煤气公司期货及期权合约调整安排的摘要。投资者如欲了解有关合约调整的详情或对调整有任何疑问,应谘询本身的经纪。
煤气公司期货
调整程序
于2008年5月2日(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煤气公司期货合约的未平仓仓盘将作出资本调整。调整程序的详情如下:
调整项目 |
计算程式 |
调整比率(AR) |
10 股 / (10 股 + 1 股红股) = 0.9091 |
调整后的合约价(ACP) |
未平仓的股票期货合约的合约价 × AR |
调整后的合约乘数 |
未平仓的股票期货合约的合约价 × (1,000股 / ACP) = 1,100股 |
并行买卖
于2008年5月2日(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未平仓仓盘将转移至调整后的期货合约。此外,于2008年5月5日除净日当日将推出以标准合约乘数买卖的新期货合约。于除净日当日及其后的并行买卖细节安排如下:
合约 |
交易
代码 |
合约乘数
(股份) |
可供交易日期 |
除净日或之后
新增合约月份 |
调整 |
HKA |
1,100 |
由除净日至2008年12月30日 |
无 |
标准 |
HKG |
1,000 |
由除净日起 |
有 |
投资者应注意,调整后的期货合约及标准的期货合约于最后交易日的现金结算数额将会按照其相应的合约乘数计算。未平仓仓盘转移至调整后的期货合约后,持仓数额及其他合约项目均不受影响。
煤气公司期权
调整程序
于2008年5月2日(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煤气公司期权系列的未平仓仓盘将作出资本调整。调整程序的详情如下:
调整项目 |
计算程式 |
调整比率(AR) |
10 股 / (10 股 + 1 股红股) = 0.9091 |
调整后的行使价(AEP) |
未平仓期权系列的行使价 × AR |
调整后的合约股数 |
未平仓期权系列的行使价 × (1,000 股 / AEP) |
并行买卖
于2008年5月2日(除净日前一个营业日)收市后,未平仓仓盘将转移至调整后的期权系列。此外,于2008年5月5日除净日当日将推出以标准合约股数买卖的新期权系列。于除净日当日及其后的并行买卖细节安排如下:
合约 |
交易
代码 |
合约股数 |
可供交易日期 |
除净日或之后
新增期权系列 |
调整 |
HKA |
约 1,100 股,
并包含不足一股股份 |
由除净日至
2008年12月30日 |
无 |
标准 |
HKG |
1,000 |
由除净日起 |
有 |
投资者应注意,调整后的期权系列及标准的期权系列于到期日的现金结算数额将按照其相应的合约股数计算。未平仓仓盘转移至调整后的期权系列后,持仓数额及其他合约项目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