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 Turnover
-






-
-
|
|
|
|
|
|
-
-
-

于董事会的角色
发行人所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后,须与其他董事一样,履行以应有谨慎和技能行事的责任以及诚信责任,并应就冲突事宜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决策作出独立判断。独立非执行董事需担任董事会委员会职务,包括出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其他管治委员会成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虽不参与发行人的管理或日常营运,但他们应透过提出知情、有建设性的独立意见,协助发行人订立策略和政策。此外,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监督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以至推动采纳 ESG措施等方面扮演关键角色。

联交所特别设立了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页,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提供实用指引,包括:

•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的职责概览 ;

•  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实务摘要;及

•  实际个案研究,阐明真实情境下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角色和职责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角色的进一步指引,可浏览联交所指引:「独立非执行董事:角色和职责简介」。

指引材料
联交所就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制定了实用的培训,并刊发了全面的相关指引材料。外部资源亦就这些主题提供进一步指引。

出版与培训
外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