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维持有效的董事会,最重要是确保董事会有高度的独立性。在评估董事会组成时,须配合业务发展的情况。定期更新董事会成员有助避免出现个别成员长期「盘踞」的现象,让董事会能够吸引新的概念和观点,最终有助实现董事会多元化。 《上市规则》规定,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已过九年,其是否获续任应以独立决议案形式由股东审议通过,通过后并须就此作出披露。 为促进发行人更新董事会及制定继任计划,若发行人的董事会内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在任超过九年,发行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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