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次修订
关于《上市规则》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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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主板上市规则》各项修订
谨附上《上市规则》重印各页及存档指示。重印各页载有实施2019年2月1日刊发的「建议修订上市发行人提交文件的规定及《上市规则》其他非主要修订」的谘询总结所载建议的修订条文。
《上市规则》现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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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董事及监事以《上市规则》附录五B、五H或五I所载表格提交的声明及承诺:加入董事或监事须将其联络资料通知联交所的承诺;赋予联交所权力向监事索取资料;以及划一《主板规则》与《GEM规则》中有关董事及监事责任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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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上市发行人发行新证券时提交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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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提交两类文件的规定:(i)仅供联交所记录在案之文件;及(ii)相关内容已公开之文件;及 |
• | 作出《上市规则》的其他非主要修订及轻微修订。 |
生效
有关修订将于2019年3月1日生效。
请按此浏览有关《主板上市规则》的修订。
代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主管
戴林瀚 谨启
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