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B.03

上市委员会及上市覆核委员会可不时就其各自委员会所进行的任何覆核聆讯订明它认为合适的程序及规例,包括不时就任何覆核聆讯委任主席的程序、规管委员利益冲突的程序及刊发决定和相关理由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