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18 第十四章 上市文件 › 25.19 (1)[已于2023年8月1日删除] (2)就中国发行人而言,《GEM上市规则》第13.08(7)条须全段重订如下: 「说明就董事所知,根据《收购守则》及╱或任何类似的适用法律购回股份后将会引起的后果(如有的话)。」 (3)就中国发行人而言,《GEM上市规则》第13.09(1)条提及的“发行人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数目的10%”,应指“中国发行人已发行H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总数的10%”。 ‹ 25.18 第十四章 上市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