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6

在不影响《GEM上市规则》对有关文件的内容或责任的任何明确规定的原则下,依据《GEM上市规则》所需的任何公告或公司通讯在编制时须顾及以下一般原则:

(1) 文件内所载资料须按本交易所及╱或证监会不时规定或建议的简单语言清楚表达;及
 
(2) 文件内所载资料须在各方面准确齐全而不得有误导或欺骗成分,为符合有关规定,发行人不得(其中包括):

(a) 略去属于不利因素的重大事实或没有给予恰当的显眼位置;
 
(b) 夸大其词地描述有利的机会;
 
(c) 在没有充分说明限制条件或加以解释的情况下提交预测;或
 
(d) 以误导手法描述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