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
如发行人有部分股本已经在GEM上市,上市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 | 《GEM上市规则》第14.04条(免责声明)及第14.05条(GEM特色)规定列载的声明; | ||||
(2) |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4.11(1)至(5)条,附录D1B所载的指定资料; | ||||
(3) | 如上市文件于发行人筹集新资金同时刊发,则须陈述有关风险因素,并考虑到《GEM上市规则》第14.22条所载事项; | ||||
(4) | 提供《GEM上市规则》第14.10条规定的资料(如适用);及 | ||||
(5) |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4.13条及在上文并未包括的范围内,按申请人及拟发行或自库存出售或转让的证券的个别性质,足以使投资者能够作出知情判断的细节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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