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3年12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如发行人有部分股本已经在GEM上市,上市文件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GEM上市规则》第14.04条(免责声明)及第14.05条(GEM特色)规定列载的声明;
 
(2)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4.11(1)至(5)条附录D1B所载的指定资料;
 
(3)如上市文件于发行人筹集新资金同时刊发,则须陈述有关风险因素,并考虑到《GEM上市规则》第14.22条所载事项;
 
(4)提供《GEM上市规则》第14.10条规定的资料(如适用);及
 
(5)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4.13条及在上文并未包括的范围内,按申请人及其申请上市证券的个别性质,足以使投资者能够作出知情判断的细节及资料:
 

(a)申请人的业务、盈利与亏损、资产与负债、财政状况、管理层及前景;及
 
(b)该等证券附带的权利及买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