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2年05月28日 至 2024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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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概述了有关通知、刊登公告及股东批准的规定;有关规定一般应用于每个须予公布的交易类别。不过,上市发行人应同时参照有关规则条文,以了解其具体规定。
通知本交易所 | 在本交易所网站上刊登公告 | 向股东发通函 | 股东批准 | 会计师报告 | |
股份交易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1 | 不需要 |
须予披露的交易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主要交易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2 | 需要3 |
非常重大的出售事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2 | 不需要5 |
非常重大的收购事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2 | 需要4 |
反收购行动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2, 6 | 需要4 |
附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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