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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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交易所会将拟进行反收购行动的上市发行人,当作新上市申请人处理。经扩大后的集团或将被收购的资产,须符合《上市规则》第8.05条的规定,而经扩大后的集团须符合载于《上市规则》第八章的所有其他基本条件。上市发行人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3414.37条所订明有关所有交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