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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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情况下,如须刊登正式通告(参阅上市规则第 12.0212.03条),发行人必须刊发足够数量的上市文件,以供公众人士于正式通告刊登日期后的一段合理期间(如属上市规则第12.02条所述的情况,须不短于发售期间,而其他各种情况下,则不少于十四天)在上市规则第 12.04(3)条所提及的地址免费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