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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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报章上刊登正式通告(不论是否按照《上市规则》第2.07C条的规定),其尺寸不得小于12厘米×16厘米(约 4寸×6寸),并必须至少刊载下列资料:
(1) |
发行人的名称及注册或成立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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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上市的证券的数目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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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众人士可索阅上市文件(如有)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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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刊登通告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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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属配售,牵头经纪及(如属适用)分配人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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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说明已向本交易所申请批准该类证券上市及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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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说明该正式通告只为提供参考资料而刊登,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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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如属上市规则第12.02条所述的情况,说明有关申请将只根据上市文件予以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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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预计证券开始买卖的日期;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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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保荐人的名称及地址(如属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