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B.01A 2B.02A › 2B.02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15年04月01日 至 2019年07月05日 查看其它版本请点击右侧的版本索引标签。 上市委员会可随时就“本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涉及的或因该等规则而产生的任何事宜进行聆讯,并可要求上市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人士出席该聆讯,以及要求他们在会上提交其认为适当的文件。如本章所订明,上市委员会的若干决定可提交上市(覆核)委员会覆核,而上市委员会或上市(覆核)委员会的若干决定亦可提交上市上诉委员会覆核。 ‹ 2B.01A 2B.02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