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及审计事宜

过去的版本: 有效期自 2023年12月31日 至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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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上市规则参考编号刊发日期 / 最后刊登日期 (月/年)
会计师报告   
上市决策 – 联交所会否就拟收购一家海外上市公司的业务豁免遵守会计师报告的规定《主板规则》第4.034.084.1114.69(6)(a)(i)条LD74-111/2023
上市决策 – 联交所会否就拟收购一家将成为上市发行人附属公司的海外上市目标公司的股权豁免遵守会计师报告的规定《主板规则》第14.67(6)(a)(i)条LD28-201201/2022
上市决策 – 联交所会否就拟收购一家将成为上市发行人在其财务报表中以联营公司入帐的海外上市目标公司的股权豁免遵守会计师报告的规定《主板规则》第14.67(6)(a)(i)条LD74-210/2009
上市决策 – (1)联交所会否豁免上市发行人须在交易通函中载列就合并建议中其将收购的目标公司的业务而编制会计师报告的规定;以及(2)有关基建工程项目的披露规定是否适用《主板规则》第14.69(4)(a)(i)、14.7114A.70(9)条LD74-307/2014
财务披露   
指引信 - 列报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指标的指引《主板规则》第2.1311.07条 /《GEM规则》第14.08(7)及17.56GL103-1901/2024
上市决策 – 联交所会否豁免上市发行人须在通函中载列其将收购的物业的损益表的规定《主板规则》第14.67(6)(b)(i)条LD66-201305/2013

除另有指明外,指引文件所用词汇与《上市规则》所界定涵义相同。

上述指引文件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的一部份,亦并不于任何方面修订或更改上市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须履行的责任。 假使该些指引文件任何内容与我们不时修订及诠释的《上市规则》有任何差异之处,概以《上市规则》为准。如有疑问,联交所鼓励上市发行人或其顾问向联交所征询有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