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A.02 3A.02B › 3A.02A (1) 不论已否呈交上市申请,保荐人一经委任,即须在可行范围内尽快书面通知本交易所。 附注: 保荐人获正式委任后须尽快向本交易所提供其委聘信副本一份,以作通知。 (2) 如保荐人获委任后任何时候不再出任新申请人的保荐人(不论已否呈交上市申请),其须在可行范围内尽快书面通知本交易所停职的原因。 ‹ 3A.02 3A.02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