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7

独立财务顾问必须:
 

(1)[已于2023年12月31日删除]
 
(2)
(a)遵守《GEM上市规则》的条文;及
 
(b)在本交易所上市科及╱或GEM上市委员会进行的任何调查中与其合作,包括迅速及公开地回应其向独立财务顾问提出的任何问题、迅速提供任何有关文件的正本或副本,以及出席那些要求独立财务顾问出席的任何会议或聆讯。
 
注:独立财务顾问在《GEM上市规则》第17.97(2)条下的责任,就其获发行人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而言,始于独立财务顾问责任开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