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证券持有人的通函 (17.58-17.59A) 17.59 › 17.58 如果向任何发行人证券的持有人刊发通函,发行人亦须向其所有其他证券的持有人刊发该通函的文本或摘要本,除非该通函的内容对其他持有人没有重大关系,则作别论。 ‹ 致证券持有人的通函 (17.58-17.59A) 1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