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章 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15.02 › 15.01 本节适用于可认购或购买发行人股本证券的期权、权证及类似权利,而该等期权、权证及类似权利是由发行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自行发行或授予的(「认股权证」)。本节同时适用于附于其他证券的认股权证,但不适用于任何符合第十七章规定的雇员或行政人员股份计划而授予的期权。附于其他证券但不可分离的认股权证是可转换证券,同时须受第十六章(可转换股本证券)或第二十八章(可转换债务证券)的条文(视何者适用而定)规限。 ‹ 第十五章 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 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