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72 14.74 › 14.73 凡上市发行人授予、购买、转让或行使一项选择权,将被视作一项交易处理,并按各种百分比率分类。上市发行人终止一项选择权,将被视作一项交易,并按各种百分比率分类,但如属以下情况,则作别论:有关选择权乃按上市发行人原来签订的协议的条款终止,且终止选择权不涉及支付任何款额的罚款、赔偿金或其他赔偿。上市发行人须遵守有关交易类别的规则,以及《上市规则》第14.74至14.77条所载的其他具体规定。 ‹ 14.72 14.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