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对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和十位董事的纪律行动
监管通讯
2021年5月27日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THE STOCK EXCHANGE OF HONG KONG LIMITED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Hong Kong Exchanges and Clearing Limited)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
谴责:
(1) 执行董事张建宏先生;
批评:
(2) 前执行董事刘传奇先生;
及联交所上市覆核委员会经覆核后
批评:
(3)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亿先生;
及联交所上市上诉委员会经再次覆核后
谴责:
(4) 前执行董事崔同政先生;
谴责及批评:
(5) 前执行董事吴涛先生;
批评:
(6) 执行董事傅军先生;
(7) 执行董事张建先生;
(8) 独立非执行董事丁良辉先生;
(9) 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晓勇先生;
(10)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岳润栋先生;及
(11) 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89)。
于2015年9月的内部审计中,该公司发现其财务总监涉嫌挪用公司资产。该财务总监负责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该公司发现在约一年半期间内所订立涉及贷款/存款的交易价值将近人民币15亿元。全部款项尚未清还或已无法取回。该公司被裁定其财富管理业务中有着重大的内部监控缺陷。董事们亦未有实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来监管财务总监或保障该公司的资产。
重要信息:
执行及非执行董事皆有明确的责任保障上市发行人的资产。董事须确保公司有建立及维持充足的内部监控。对公司高层职员寄以信任并不能取替一个妥当的内部监控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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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