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刊发有关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类别的谘询总结
监管通讯
2020年12月18日
- 联交所稍作修改后将推行《谘询文件》的所有建议
- 2021年7月5日起,所有新股将以无纸化方式上市
- 2021年10月4日起,与上市及交易相关的展示文件必须于网上展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旗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有关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类别的谘询总结(《谘询总结》)1。
联交所共收到146份来自广泛界别的非重复回应意见2,回应人士均属香港市场所有持份者的代表。联交所经审慎考虑回应人士的意见后,基于《谘询文件》所载以及回应人士所提出的理由,决定稍作修改后采纳《谘询文件》的所有建议,修改内容见《谘询总结》。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说:「我们相信这次的《上市规则》修订可提高上市流程的效率、节省发行人的时间和成本,并将用纸减至最低。是次修订亦可令投资者更容易查阅相关文件,尤其方便中国内地及国际投资者。」
陈翊庭又说:「我们理解部分投资者可能较喜欢使用文件和申请表格印刷本,这些投资者可从电子登载系统把文件打印出来,也可以指示经纪或托管人代其提出电子申请。」
根据《上市规则》的修订条文:
- 新上市3的所有上市文件必须仅以电子形式刊发,新上市的认购(如适用)仅可透过电子渠道申请4(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
- 若干文件须展示实体版本的现有规定将改为网上刊发(网上展示文件);及
- 发行人须就须予公布的交易及关连交易展示的文件种类将会减少(减少须展示文件)。
《上市规则》的修订条文将于以下日期生效:
-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有关无纸化上市及认购机制的《上市规则》修订;及
- 2021年10月4日(星期一)—— 有关网上展示文件及减少须展示文件的《上市规则》修订。
《谘询总结》及回应人士的意见可于香港交易所网站「新闻 — 市场谘询」一栏下载。
附注:
- 《谘询文件》于2020年7月24日刊发。谘询期于2020年9月24日结束。
- 联交所共收到149份回应意见,其中三名回应人士提交了相同的回应,另外两名回应人士的回应意见亦相同,因此该等回应只计作两份。
- 「新上市」指新申请人申请股票(包括合订证券及预托证券)、债务证券和集体投资计划在联交所上市,而根据《上市规则》须提供上市文件,但不包括混合媒介要约(混合媒介要约是发行人/集体投资计划要约人,就若干证券的公开发售,派发没有随附招股章程印刷本的纸本申请表格的要约过程,前提是有关招股章程须登载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及发行人/集体投资计划要约人的网站,并可应公众人士要求于指定地点(毋须与派发申请表格的地点相同)免费提供招股章程印刷本)。
- 采纳混合媒介要约的发行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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