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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所刊发有关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谘询文件

监管通讯
2024年6月14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今天(星期五)刊发谘询文件,载列《企业管治守则》(《守则》)及相关《上市规则》的修订建议。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伍洁镟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透过推动企业管治水平来提升上市发行人的质素,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和增加香港市场的吸引力。我们很高兴能够提出一系列优化《企业管治守则》的建议,这亦是我们禁止单一性别董事会(将于2024年底后全面落实)后,帮助发行人创建更多元化的董事会的另一重要倡议,同时加强发行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主要建议包括:

  1. 提升董事会效能 –
    • 若董事会主席并非独立人士,则须指定一名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新守则条文1)。
    • 董事每年均须完成有关特定主题的培训,其中初任董事2须在首次获委任后18个月内完成至少24小时的培训(《上市规则》新规定)。
    • 定期评核董事会表现,并披露董事会技能表(新守则条文)。
    • 限制「超额任职」独董不得同时出任多于六家香港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上市规则》新规定/强制披露要求3)。

  2. 加强董事会独立性 – 在任超过九年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连任多年的独董)不会再被视为独立人士(《上市规则》新规定)。

  3. 促进多元化规定:(i) 提名委员会须有不同性别的董事(新守则条文);(ii) 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升至强制披露要求);及 (iii) 制定员工多元化政策(《上市规则》新规定)。

  4. 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规定(最低限度)每年检讨有关系统,并加强对检讨过程和结果的披露(提升至强制披露要求)。

  5. 提升资本管理 – 要求加强对发行人股息政策和董事会股息决定的披露(新强制披露要求)。

 

建议修订将适用于20251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企业管治报告,而有关超额任职及连任多年独董的建议将设三年过渡期。

有意回应的人士请于2024年8月16日或之前于香港交易所网站填写并交回问卷

联交所亦已更新相关网页,以进一步协助发行人及其董事会实施有效的企业管治及可持续发展:

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页(INED Corner

  • 特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增设的专页,就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角色和责任以及如何能最有效、妥善履行职责提供重点指引,并附以个案研究作为明。

董事会多元汇网页(Board Diversity Hub

  • 新设的多元化专页,为发行人及潜在董事人选提供多元化数据、视频系列、具前瞻性的文章、播客及实用贴士,进一步促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

 

注:

  1. 《守则》下的守则条文,为「不遵守就解释」条文。
  2. 初任董事指 (a) 首次获委任为联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即之前没有担任联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的经验);或 (b) 过去三年或以上未有担任联交所上市发行人董事的人士。
  3. 《守则》下的强制披露要求。

 

 

关于香港交易所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是香港上市公司(香港上市代号:388)及全球领先的国际交易所集团之一,提供一系列股票、衍生产品、大宗商品、定息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与服务,旗下企业包括伦敦金属交易所。

作爲连接东西方的超级联系人与门户市场,香港交易所透过与内地市场开创性的互联互通机制、日趋多元化的产品生态圈,以及流动性充裕的国际化市场,致力于促进中国与世界的双向资本流通,推动交流与对话。

香港交易所是一家使命驱动的企业,致力通过旗下的业务和香港交易所慈善基金来连接、推动及发展金融市场与社会,携手共创繁荣。

www.hkexgroup.com

 

 

 

更新日期 2024年6月14日